火力發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設備水汽質量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火力發電機組和蒸汽動力設備在正常運行和停(備)用機組啟動時的水汽質量指標。
本標準適用于鍋爐主蒸汽壓力不低于 3.8MPa(表大氣壓)的火力發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設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7064 透平型同步電機的技術要求
3 定義及縮略語
下列定義和縮略語適用于本標準。
3.1
氫電導率 cation conductivity
水樣經過氫型強酸陽離子交換樹脂處理后測得的電導率。
3.2
無銅給水系統 feed water system without copper alloys
與水汽接觸的部件和設備(不包括凝汽器)不含銅或銅合金材料的給水系統。
3.3
有銅給水系統 feed water system with copper alloys
與水汽接觸的部件和設備(不包括凝汽器)含銅或銅合金材料的給水系統。
3.4
還原性全揮發處理 [AVT(R)] all volatile treatment(reduction)
鍋爐給水加氨和還原劑的處理。
3.5
氧化性全揮發處理 [AVT(O)] all volatile treatment(oxidation)
鍋爐給水只加氨的處理。
3.6
加氧處理(OT) oxygenated treatment
鍋爐給水加氧的處理。
3.7
固體堿化劑solid alkalizing agents
用于處理爐水的磷酸鹽、氫氧化鈉等藥劑。
3.8
爐水固體堿化劑處理 alkalizing of boiler water with solid alkalizing agents
GB/T 12145—2008
爐水中加入磷酸鹽、氫氧化鈉等的處理。
3.9
爐水全揮發處理 alkalizing of the boiler water without solid alkalizing agents
給水加揮發性堿,爐水不加固體堿化劑的處理。
3.10
標準值 standard value
運行控制的最低要求值。超出標準值,機組有發生腐蝕、結垢和積鹽等危害的可能性。
3.11
期望值 expectation value
運行控制的最佳值或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值。可更有效地控制機組的腐蝕、結垢和積鹽等危害。
3.12
閉式循環冷卻水 closed re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用于循環冷卻熱力系統輔機設備的密閉系統的水。其補充水可以用除鹽水、凝結水等。
4 蒸汽質量標準
汽包爐的飽和蒸汽和過熱蒸汽質量以及直流爐的主蒸汽質量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5 鍋爐給水質量標準
5.1 給水的硬度、溶解氧、鐵、銅、鈉、二氧化硅的含量和氫電導率,應符合表 2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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